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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防水施工的要求和原则地铁防水施工要求 按照《地铁设计规范》,可将地铁车站和机电设备集中地段设防标准定为:多道设防,其中必有一道结构自防水,并根据需要可设附加防水措施。 地铁区间隧道及连通道等附属工程,防水等级为二级,结合地铁结构的防水原则,可将设防标准定为:一道或二道设防,其中必有一道是结构自防水,并根据需要可采取其他的附加防水措施。 结构自防水是区间隧道防水的根本,任何辅助性防水措施都不是万能的,必须重视结构自防水。 地铁主要的防水施工原则 (1)依据工程实体的结构和用途等具体特点,兼顾全封闭性和排水性,确保工程能够不渗不漏,安全稳定。 (2)必须在充分考虑结构自防水的情况下,做围护结构。确保防止变形缝、穿墙管道和施工缝等接缝在结构中产生。 (3)必须选择有着高性能防水功能的、能耐酸碱的、有物理力学功能以及耐老化功能等的防水性材料,要做到防水施工的工艺环节能确保防水层可以连接到整体的密封性能。 (4)在进行地铁施工的时候必须对地下水实施降、排和堵等的奏效的修正方法,最大程度的实现在没有水的情况下选用修正防水层的渗漏水的措施。 |